原创 商务部:取消外商www.293520.com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
1月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有记者提问:近期,商务部会同国家外汇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性公司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近年来,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外资企业在商务部举办的外资圆桌会议上提出,希望取消通过境内贷款解决再投资部分资金需求的相关限制。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总部型机构,商务部、国家外汇局决定废止2011年发布的通知,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外商投资性公司如有融资需求,可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申请办理。
外资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遇到任何困难问题,欢迎向各级外资专班反映,或通过“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直接向商务部反映。商务部将努力协调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迟瀚宇 制作 徐妙巧)
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20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3。坚持生态优先和低碳发展。推动重大生态环保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指导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自愿碳减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探索完善环保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深入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支持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园区。拓展“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用场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生态、大气、固废等环境管理的支撑,促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环评管理效能,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效力。在大气环境容量偏低的区域,涉气重点行业落实好产能等量置换要求,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结构。
无论是中方官员访问缅甸,还是与东南亚各国的联合执法行动,都不难看出,这是中方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各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的前提下,为了同一个安全目标采取协同行动,最终的成果则由所有老百姓共同分享,而且那些成果是大家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得到的。现在除了东南亚各国,东盟和联合国等组织及机构也加入进来,打击跨境电信诈骗、致力于实现共同安全的力量在不断壮大。这也充分表明了中国全球安全倡议的国际感召力和理念引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