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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便利参与主体操作,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根据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大的情况,金融管理部门日前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到10%,即金融机构最多可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予以支持。降低了参与门槛,减轻了借款人资金压力。
关于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风控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同时,政策也明确鼓励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对于部分不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支持通过与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贷款银行可通过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相应账户,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
目前,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总台央视记者杨理天 沙千)